1.就業困難人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1年以上的,可按規定給予2000元的創業補貼;
2.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省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3.各類返鄉創業人員5年內在本地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以上創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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