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哪些途徑? 由哪些部門負責?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主動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及時化解矛盾。
(2)調解。在企業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促成爭議雙方達成諒解協議,從而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仲裁。在各級政府設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主持下,按照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調解、解決。
(4)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即到人民法院“打官司”。通常是在合議庭、法官的主持下,按照訴訟程序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訴訟調解和判 決。
此外,還可以通過電話、信訪、上訪等形式,向各級工會組織和勞動監察機 構投訴、舉報。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廣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