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佳代表:
現將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3號建議案提出的關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議的辦理情況告知如下。
首先,感謝你對村干部的關心,提出了寶貴的建議,具有較強的現實性和較高的針對性。市民政局黨組高度重視13號建議案的辦理工作,對全市村干部待遇進行了摸底調查,提請政府辦牽頭,召開了政府辦、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會辦單位領導參加的碰頭會,對落實村干部待遇的文件依據、待遇標準、養老保險、資金保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研究探討并提出了初步意見。會后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結合自身職責,在政策范圍內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會辦意見,經綜合后形成如下答復意見:
一、村干部待遇保障政策
2020年12月25日,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聯合出臺了《關于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促進鄉村治理的實施意見》(鄂財農村發〔2020〕12號),主要內容如下:
1.各縣市區村主職干部待遇原則上不低于4萬元。
2.村副職干部基本報酬標準按照不低于當地村主職干部基本報酬的70%核定。
3.對參加城鄉居民養保險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現任村主職干部,每人每年給予2000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對2008年以前正常離任并已納入省財政補貼范圍的離任村主職干部,每人每年給予2000元生活補貼。
4.村副職干部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其他離任村干部生活補貼,由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二、我市村干部待遇保障情況
1.2021年,我市在職村主職干部工資財政保障標準從38900元/人年提高到40000元/人年。
2.在職村副職干部工資由鎮辦負擔,大部分達到28000元/人年。
3.離任主職、離任副職干部待遇按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4.村主職干部每人每年給予2000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三、下一步采取的保障措施
1.在職村主職干部工資不低于40000元/人年。
2.在職村副職干部工資按不低于28000元/人年落實,2022年納入體制支出基數,由市級財政負擔。
3.在職村副職干部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市委組織部已初擬方案,待財政體制改革完成后予以實施。
現階段我們嚴格按照政策標準落實村干部相關待遇,和村干部一道共同努力壯大市級財政和鄉村人民公司,為不斷提高村干部待遇和村級事業發展貢獻民政智慧和力量。
廣水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3日
主管領導姓名明??昊???聯系電話:13339890380
經??辦??人姓名?孫坤勇???聯系電話:13997852976
郵??政 ?編??碼:4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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