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民發[2021]3號
關于印發《2021年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要點》的
通 ???知
各鎮(街道)民政辦,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
經研究,現將《2021年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要點》印發給
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廣水市民政局
2021年3月6日
2021年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社會救助工作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隨州市、廣水市民政工作會議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以整改群眾不滿意問題為抓手,以鞏固拓展兜底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為中心,以精準落實社會救助政策為重點,推動全市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重點突出中心工作
加強兜底保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保持過渡期內救助政策的連續穩定,及時將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納入農村低保保障、特困供養、臨時救助范圍。繼續落實優惠救助政策,過渡期內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計入低保家庭收入。
二、精準落實社會救助政策
1、足額落實救助待遇。一是及時調整2021年低保、特困供養標準。二是及時按月發放低保保障和特困供養金。探索在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內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城鄉供養標準統一。三是落實社會救助保障和標準同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適時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2、精準識別救助對象。一是繼續推行低保委托鎮辦審批。各鎮人民政府(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及時受理困難群眾遞交的低保書面申請,對明顯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可以通過政策宣傳解釋,引導申請人主動撤回申請,堅持遞交書面申請的,應書面告知不予辦理低保保障的理由。申請受理后,要將申請人家庭相關信息和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按要求通過填寫、掃描上傳方式錄入“湖北省社會救助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并及時組織人員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協助下,經信息比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等程序后,審定并批準低保對象及補助水平,審批結果匯總表上報市社會救助局備案審查。二是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低保經辦人員、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實行重點審核,單獨登記,并及時上報市社會救助局對備案對象進行監督。三是要抓實動態管理。4至6月份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組織人員,集中力量對現有低保、特困對象重新認定,所有對象重新進行入戶核查、民主評議、經濟狀況核對,促進低保、特困對象準確認定,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四是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村(居)社會救助經辦人員要落實按月發現、上報、退出死亡和明顯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對象及時納入保障、供養范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清退。五是加強救助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規范核對委托授權,堅決杜絕他人代簽委托書,確保救助申請對象家庭金融財產比對工作的順利進行。嚴格做到逢進必核、定期核對,對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核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考核。六是緊盯重點對象。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村(居)均要建立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長江退捕漁民、低收入重病重殘等特殊對象臺賬,并進行動態監測,對符合條件的及時按程序落實相關救助政策。七是對獲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難的高齡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四類”對象按月低保保障標準20%的比例增發補助金,實施重點救助。參照“單人戶”施保的低保對象給予全額保障后一般不再實施重點救助。八是對獲批的低保、特困對象,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村(居)要按規定做好常年公開、公示工作,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監督。九是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及時受理群眾低收入認定申請,要按照《隨州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隨民發[2019]14號)和《廣水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廣民發[2018]3號)文件規定程序做好確認工作。在開展低保對象確認時,對不符合保障條件但符合低收入認定條件的要及時上報市社會救助局認定為低收入對象。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對象以單人戶形式及時納入低保保障范圍 ???????
3、提升救助服務水平。一是暢通求助渠道。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對外公布求助服務熱線,保證熱線暢通,并落實專人值守。要及時受理、辦結群眾訴求,同時督促村(居)落實專人負責社會救助工作,推動救助對象的主動發現和及時上報。二是加強分散特困照護。要逐一明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人,全面簽訂委托照料服務協議,壓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人的照料服務責任,不斷提升照料服務質量和水平,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探索統籌使用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經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更高水平的照料服務。三是推動一網通辦。推動各救助機構通過湖北省統一受理平臺受理群眾求助訴求,并按時辦結,逐步實現全市低保、特困和臨時救助的“一網通辦”。四是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繼續加強低保、特困、低收入對象信息同當地相關部門的共享,配合當地相關部門開展好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五是加強資金保障,提高臨時救助水平。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要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用于處理緊急性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救助時效性。臨時救助備用金額度原則上不高于3萬元。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鎮人民政府(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可“先行救助”。原則上當天受理當天救助,可不開展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不開展民主評議。待急難情況緩解后,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急難型臨時救助從發現、受理到發放臨時救助金,最長不超過2個工作日。對于支出型臨時救助,要嚴格執行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程序,規范各個環節工作要求;對申請對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及其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不再核對其家庭經濟狀況,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臨時救助金額不超過廣水市當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倍的,市民政局委托鎮人民政府(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手續,發放臨時救助金,并報市民政局備案;臨時救助金額超過廣水市當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倍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按臨時救助標準和程序審核、報批。
三、強化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持續將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市對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內容,據實評判,強化落實。各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民政辦要經常性地向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匯報,及時提請研究解決本地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
2、提升能力。各地要選配政治素質高、對弱勢群體有感情、有愛心、有耐心的人員從事社會救助工作,不斷充實社會救助隊伍力量。要加強對社會救助政策理論學習,圍繞銜接鄉村振興、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開展調查研究,要組織開展各村(居)社會救助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要加大社會救助對外宣傳力度,切實提高社會救助機構和經辦人員管理服務能力。
3、強化監督。市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對鎮(街道、工業基地管委會)重點民政工作季度督辦范疇。今年,市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地低保、特困對象年度集中動態管理和平時按月動態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于在動態管理工作中搞形式、走過場的各類作風和腐敗問題線索,只要發現將及時移交各級紀委監委,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責、問責。繼續運用省紀委大數據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各地對監督檢查反饋的疑似問題線索要及時組織人員入戶核查并上報核查結果,對查實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堵塞漏洞。要做好社會救助信訪工作,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當地,堅決杜絕因工作失誤造成越級上訪,最大限度避免沖擊社會心理和道德底線的事件發生。繼續深入推進救助領域作風建設,對損害困難群眾利益的問題堅決糾正、配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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