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突發公共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按照其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公共事件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二、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型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主要可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是指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三、突發公共事件預警
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識。
突發公共事件的整個處置過程分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調查評估五個階段。
四、應急要點
(一)遇險后的求救辦法
(1)聲音求救。遇到危難時,盡量減少采用喊叫求救的方法,以免耗費體力。可以選擇吹響哨子、擊打臉盆或其他金屬器皿,甚至打碎玻璃等物品向周圍發出求救信號。
(2)光線求救。遇到危難時,可以用手電筒、鏡子反射陽光等辦法求救。每分鐘閃照6次,停頓1分鐘后,再重復進行。
(3)拋物求救。在高樓遇到危難時,可拋擲軟物品,如枕頭、書本、空塑料瓶等,引起下面注意,最好在拋的物品中注明遇難情況、指示方位。
(4)煙火求救。在野外遇到危險時,白天可點燃新鮮樹枝、青草等植物發出煙霧;晚上可點燃干柴,發出明亮耀眼的火光向周圍求救。
(5)擺字求救。用樹枝、石塊、帳篷、衣物等一切可利用的材料,在空地上堆擺出“sos”或其他求救字樣。每字至少長6米,便于空中搜救人員識別。
(6)莫爾斯電碼求救。三聲短,三聲長,再三聲短,間隔一分鐘重復。可以利用管線,如開關手電筒、應急燈、汽車大燈、室內照明燈甚至遮擋煤油燈等方法發送,也可以利用聲音,如哨音、汽笛、汽車鳴號甚至敲擊等方法發送。
(二)家中應常備的應急器材
在家中方便位置放置應急包,包括手電筒、電池、收音機、瓶裝水、哨子、毛巾、逃生繩等應急物品,電池、瓶裝水要定期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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