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廣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公開廣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信息:
(一)公開內容
1.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5.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6.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7.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8.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情況;
9.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廣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等途徑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廣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申請人采用以上形式確有困難的,可以在當面申請時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 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并附上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 互聯網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依申請公開”根據要求填寫后,附上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一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3. 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到住建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現場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程序。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受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湖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廣水市應山辦事處三環路住建大廈
郵寄地址:廣水市應山辦事處三環路住建大廈九樓辦公室
郵政編碼:432700
聯系電話:0722-6232342(受理)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電子郵箱地址 zjj@guangshui.gov.cn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廣水市人民政府或本機關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廣水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廣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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