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地方預算公開操作規程》規定,現將審議批準的廣水市太平財政所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如下: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政府預算管理、組織協調收入、入庫、涉農補貼資金發放、財政性資金監督管理、鎮辦事處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和鎮辦事處債權債務管理、財經政策執行。
2、農村經營管理、農民負擔監管等。
3、承辦市財政局和鎮、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組成
廣水市太平財政所
(三)2018年部門決算收支情況
廣水市太平財政所2018年度決算收入179.9元,支出179.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6.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4.6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28.8萬元。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8年本單位:“三公”經費年初預算總額為5.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2萬元,公務用車費用0元。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總額4.61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批次92次,國內公務接待人次839 人次??,接待費4.61萬元,公務用車0萬元。
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總額5.2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23萬元,公務用車0萬元;
與2017年相比,“三公”經費總額減少11.8%,其中公務接待費減少11.8%;車費增加0%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9.9萬元,支出179.9萬元。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116.5萬元,資本性支出28.8萬元,商品服務支出34.6萬元:其中辦公費7.65萬元、印刷費0.18萬元、水費0.6萬元、電費1.16萬元、郵電費0.13萬元、差旅費2.5萬元,公務接待費4.61萬元、
維修(護)費0.6萬元、委托業務費3.5萬元、工會經費1.95萬元、福利費3.44萬元、勞務費4.3萬元、培訓費0.12萬元、其他交通費1.36萬元、咨詢費1.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7萬元。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如下格式說明:本部門(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各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8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本條無)
五、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財政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六、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應當按照如下格式說明: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單位)組織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0個,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2018年度太平財政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 ? | |||
. | 績效目標 | 完成情況 | 評價 | ? |
職責履行情況 | 1.財政收支管理 | 財政收支:一般預算收入179.9萬元,一般預算支出179.9萬元. | 良好 | ? |
2.農村經營管理 | 農村“三資”管理井然有序 | 良好 | ? | |
3.農民負擔監管 | 無亂收費發生 | 良好 | ? | |
4.支農扶農資金支撐 | 發放耕地保護339萬元、一事一議 47萬元 | 良好 | ? | |
預算執行情況 | 1.工資福利發放 | 2018年工資福利發放116.5萬元。 | 良好 | ? |
2.商品服務支出 | 商品和服務支出34.6萬元 | 良好 | ? | |
3.其他資本性支出 | 其他資本性支出28.8萬元 | 良好 | ? | |
預算管理情況 | 1.預算管理 | 嚴格執行無預算無支出 | 良好 | ? |
2.預算編制 | 按二上二下要求編制并公開 | 良好 | ? | |
(二)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應當按照如下格式說明: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至部門決算公開時已經應用的情況。例如: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至部門決算公開時還未應用但擬應用的情況。例如: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名詞解釋 |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
(六)“三公”經費:納入市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本級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七)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太平財政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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