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事項名稱: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協辦)申報材料: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表
2、申請書
3、診斷證明(住院或出院證明或殘疾證)
4、入戶調查表
5、身份證復印件
6、戶口本復印件
7、1寸全家合照
我已知曉辦理該事項所需的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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