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范圍、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1、補貼范圍。在全市范圍內,原則上對種地農民擁有承包權的耕地、村組非承包地在農村土地確權時被確認的耕地給予補貼。
2、補貼對象和依據。以家庭承包農戶(以下簡稱農戶) 為單位,在農戶土地二輪延包面積基礎上確權的實測面積,作為農戶申報補貼資金的依據。
3、補貼標準。每年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都有變化,因為每年都是根據國家下撥到各個地區的補貼資金總額除以每年申報的補貼總面積,測算出來每畝平均補貼標準是多少,然后每戶的總補貼額=畝平補貼標準*該戶申報補貼面積。廣水市2024年補貼面積830804.43畝,補貼標準70.19元/畝。
二、補貼資金分配
1、市政府根據今年的補貼資金規模,按照審定的耕地面積,計算并確定畝平補貼標準,原則上2024年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2、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績效管理。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應按規定設定績效目標,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市財政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規定和資金管理需要,對各鎮、辦(工業基地)政策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以適當方式予以通報,并作為各鎮、辦(工業基地)財政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因素之一。
三、申請程序
(一)補貼面積核定
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戶據實填報《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經農戶簽字認可,村委會簽字蓋章后上報鎮、辦人民政府。鎮、辦人民政府組織有關人員對申報表信息進行逐戶審核,在全組農戶聚集區進行集中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必須重新核實。鎮、辦人民政府根據公示情況無異議后,填報《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村匯總表》,加蓋鎮、辦人民政府公章后以文件形式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農業農村局審核、匯總各鎮、辦上報的補貼面積后,會同市財政局上報市人民政府審定,作為市財政局發放補貼資金的依據。
(二)補貼資金發放
全市根據核定的補貼面積,統一補貼標準、統一補貼程序、統一補貼時間將補貼資金發放到戶。
1、資金分解。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審定的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按全市統一的畝平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計算分解到農戶。
2、資金公示。鎮、辦人民政府負責補貼資金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財政所向市財政局上傳《農民補貼網絡信息系統》中的所有信息。
3、資金發放。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局采用“一卡通”或“一本通”(以下簡稱“一卡通”)方式發放到農戶手中。
4、資金支取。農戶持“一卡通”及密碼到代理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支取補貼資金。
四、申請材料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分戶申報表》(見附件)
五、受理單位
廣水市財政局、廣水市農業農村局
六、咨詢電話
電話:6232819
七、辦理時限
2024年6月30日前
八、監督渠道
有異議者可電話向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0722-6232819)舉報或反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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