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辦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中心)、相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按照《湖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辦法》(鄂財農發[2021]18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要求,現將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貼息對象
湖北省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登記注冊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納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的家庭農場,生豬、肉牛、奶牛規模場和種畜禽場(含個體工商戶,其中按規定可申報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不得重復申報),且符合《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
二、貼息范圍
對經營主體從湖北省內銀行所取得的用于主營業務生產經營方面的貸款產生的利息給予貼息,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和新建、改擴建生產條件的建設資金貸款(含技改貸款)。
三、貼息期限
貼息時間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申報要求
(一)湖北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以《關于公布2022 年湖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名單的通知》(鄂農產發[2023]1號)、《關于公布2024年湖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名單的通知》(鄂農產發[2024]1號)、《關于公布2024年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名單的通知》(鄂農函[2025]6號)為準。
(二)貸款金額保留2位小數,每筆貸款對應一個貸款起止時間,統一按“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格式。
(三)經營主體同一筆貸款同一年度只能申請一次政策性貸款貼息支持(含地方財政及其他省直部門)。重復申報并獲批的,一經查出,將取消以后年度申報資格。
(四)申請貼息的經營主體向市農業農村局提交貸款貼息申報材料,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后,通過“湖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管理平臺(http://223.76.234.32:2020/xxnyjyzt)”上報,紙質申報材料由農業農村局負責存檔備查(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由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負責存檔)。
五、申報時間
2025年3月18日前完成項目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吳子昂 ?李傲電話:6243026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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