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正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2024年度社會組織年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廣水市登記成立的社會團體;
(二)2024年6月30日前在廣水市登記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年檢時間
各社會組織應當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過湖北政務網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機關,接受年度檢查。逾期,年檢系統關閉,不受理年檢。
三、年檢方式及流程
年檢采取網上填報方式。社會組織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辦理年檢。具體填報步驟見“年度檢查填報指南”(詳見附件)。網上審核通過后,應向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年檢報告書(2024年度)》、《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四、年檢結論
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管理機關報送整改報告。
為提高年度檢查工作實效,我局將通過抽查審計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對全市各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所涉事項進行抽查,結合審計結論和日常管理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綜合研究確定年度檢查結論。
五、相關要求
(一)各社會組織要認真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包括:社會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情況;履行有關登記手續情況;黨政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情況;黨組織建設及開展黨的活動情況;依章程換屆及開展活動情況;人員和機構變動情況;分支(代表)機構設立情況;財務管理情況;年度公益活動及參與鄉村振興情況(作為等級評估、年檢結論的重要依據);年度交流與合作情況;接受監督及表彰情況;其他需要說明情況等,填寫《年檢報告書(2024年度)》,確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按時報送年檢相關材料。對虛假填報年度檢查材料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二)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及時通知所主管的社會組織,指導、督促其按規定要求和期限填報年檢材料,對年檢材料內容進行網上審查(業務主管單位網上登錄入口:https://mzt-shzz.chutianyun.gov.cn:8001/shzz/login.jsp),并作出初審結論。
(三)逾期未參加年檢的,將納入社會組織信用管理“異常活動名錄”。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年檢的或年檢發現符合行政處罰條件的,將依法予以處罰。社會組織參加年檢情況,將依法向社會公告。
年檢咨詢電話:0722-6238701
附件:年度檢查填報指南
廣水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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