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決定 | 處罰決定日期 |
廣自然資規執罰[2025]42號 | 彭**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案 | 彭**于2001年建設的房屋,在建設過程中超規劃許可進行建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未按照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省自然資源廳《湖北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規劃類)》的相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 對其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89.34m3面積,按照單價613元/m3,處工程造價5%的罰款:89.34×613×5%=2738.271元(大寫:貳仟柒佰叁拾捌元貳角柒分壹厘)。 | 2026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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