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制定出臺了《廣水市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 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這是我市在總結2024年廣水市社會投資類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內的全面推廣。
《方案》明確了“用地清單制”工作內容,經批準設立的工業開發區內以出讓方式供應土地的社會投資類項目,在土地供應前,由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區域性統一評估和現狀普查結果,提出相關管控要求,形成評估結果和普查意見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作為項目審批管理、技術審查主要依據,做到清單之外無審批。對商服用地出讓,具備條件的,也可參照執行。
《方案》細化了區域性統一評估及現狀普查工作職責分工,由相關職能主管部門根據評估和普查結果提出管理意見,統一收集后,形成“用地清單”,反饋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土地成交后,統一移交用地單位。
《方案》要求廣水市要依據供地計劃做好土地收儲工作,落實“凈地”供應;《方案》鼓勵搭建“用地清單”信息系統,為加強部門協同、加快審批提供支撐;同時,《方案》對建立全鏈條管理監管體系、細化工作流程和評價體系、加強信用管理也提出了相關要求。
廣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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