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清、減、降”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鄂政辦函〔2018〕16號)精神,按照省、隨州市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有關要求,廣水市政府對截至2021年4月30日現行有效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清理結果于2021年6月25日市政府八屆六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1件,待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因有效期屆滿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若需要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實施單位應在文件失效前60日內按程序重新制發。
附件:1.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3件)
2.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1件)
3.待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件)
4.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件)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3件)
序號 | 文 件 名 稱 | 文??號 | 備注 |
1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發 〔2015〕13號 | 過有效期 |
2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規定的通知 | 廣政發 〔2015〕14號 | 過有效期,修訂后重新印發 |
3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應山城市規劃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4〕31號 | 過有效期 |
附件2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1件)
序號 | 文 件 名 稱 | 文??號 | 備注 |
1 | 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一輪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 | 廣政發 〔2017〕6號 | |
2 |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供水管理細則的通知 | 廣政發 〔2019〕6號 | |
3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6〕17號 | |
4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8〕3號 | |
5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8〕7號 | |
6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8〕11號 | |
7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9〕1號 | |
8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水利工程水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9〕7號 | |
9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9〕8號 | |
10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畜禽養殖場(小區)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20〕1號 | |
11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20〕7號 |
附件3
待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件)
序號 | 文 件 名 稱 | 文??號 | 備注 |
1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河道采砂管理細則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9〕5號 | 待修改 |
附件4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件)
序號 | 文 件 名 稱 | 文??號 | 備注 |
1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水市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的通知 | 廣政辦發 〔2016〕9號 | 已出臺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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