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
《廣水市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獎勵扶持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2年4月2日
廣水市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獎勵扶持辦法
第一條??獎勵扶持范圍。從2022年起,市財政每年從政府性基金預算中設立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金2000萬元,對具有一定規模、能夠引領廣水市七大農業產業鏈發展的廣水市級以上(含廣水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示范專業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進行獎勵。具體包括在廣水投資的糧油、食用菌、蔬菜、水果、畜禽、水產、茶藥等種養殖、農產品加工、農產品銷售、品牌創建等農業產業化發展項目。
第二條??支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對在本市新登記注冊流轉土地面積500畝以上的廣水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示范專業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且從事農業生產,與村或農戶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流轉年限在5年以上,并在農業農村部門備案的,優先安排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每年按流轉承包合同確定的年流轉費的15%予以獎勵。
第三條??支持發展設施農業。對連片發展50畝以上的特色農業涉農主體,新建連片全鋼架大棚30座以上,且每座大棚占地面積1畝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每座1萬元獎勵。
在適養區內對新建年出欄5000頭標準化養豬場,新建年存欄肉牛500頭、年存欄肉羊1000只、年存籠蛋雞50000只的標準化養殖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新建年處理糞污50萬噸的收集中心且年生產2萬噸有機肥加工廠,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享受了其他財政項目支持的,不再重復享受本政策。
第四條??支持農產品加工項目。對新建投資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水市招商引資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廣政發〔2021〕6號)執行。投資額度達到1億元以上的,可向市政府申請“一事一議”。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新租賃廠房的,前三年每年按廠房租賃費用50%給予補助,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五條??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做大做強。對新晉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晉國家級、省級農業專業合作示范社或家庭農場,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示范點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全國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示范村鎮給予10萬元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的市場主體,給予10萬元獎勵,銷售收入每增加5000萬元再給予20萬元獎勵;對成功承辦國家、省部級節、會,積極開展農產品推薦、展示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的獎勵;支持農產品生產企業參加農博會、食博會、電博會等省級展會,每次給予2000元獎勵。
第六條支持完善農業產業流通體系建設。對建設農副產品配送中心、貯存保鮮設施、冷鏈物流運輸系統,投資額達500萬元(財政資金除外)且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按其設備實際投入(土地費除外)總額的8%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自建或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年銷售本地鮮活農產品達1000萬元以上的,按年銷售額0.5%給予獎勵,當年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七條??支持建設農業雙創載體。支持農業孵化園區、農業創業苗圃、農業創客基地,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隨州市級授牌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第八條??支持農業品牌創建。對新申報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有機食品、綠色食品認證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對獲得許可在產品包裝上使用區域公用品牌(含地理標志產品)標識、商標的,按包裝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經營主體當年補助最高不超過4萬元;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體系建設,對建立農產品追溯二維碼的企業當年給予2萬元獎勵。
第九條??貸款貼息支持。對貸款50萬元以上的廣水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按不高于年利率2%據實貼息,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貼息時限為上一年貸款時限,對已經享受國家、省、隨州市貼息的,不再重復享受。
第十條 獎勵實施由涉農主體向項目所在鎮辦(開發區)提出申請,鎮辦(開發區)審核后報市考核小組現場核定,市考核小組核定后報市政府研究。市考核小組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科技經信局、市招商服務中心等部門組成。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辦法獎勵之列。
(一)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的;
(二)拖欠員工、農民工工資、農戶土地流轉費用的;
(三)發生環境污染、違反土地使用政策的;
(四)法定代表人違反國家法律,在押或受到《刑法》處罰期限未滿的。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已經簽訂投資合同,并在優惠政策期內的,繼續按照原投資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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