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國家精準扶貧的政策精神,全面加強光伏扶貧項目資金收益的監督與管理,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規定,社區居委會按照“四議兩公開”的資金管理程序研究決定,對本批光伏發電收益分配如下:
一、分配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不含特困供養貧困戶);
二、主要來源:隨州光伏發電收益資金;
三、分配原則:按國家和省、市及地方光伏扶貧收益相關政策文件執行;
四、資金額度:18000元(2019年1月至12月光伏收益);
五、公益性崗位:王*望等7戶公益性崗位聘用工資,共計18000元。
| 姓名 | 工作時間 | 金額 | 備注 |
| 王*望 | 三個季度 | 3000 | |
| 于*明 | 三個季度 | 3000 | 電廠管護 |
| 賴*翠 | 一個季度 | 1000 | |
| 張*清 | 一個季度 | 1000 | |
| 王*剛 | 一年 | 3600 | |
| 王*育 | 三個季度 | 3000 | |
| 王*明 | 三個季度多 | 3400 |
合計: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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