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廣水市化工園區封閉化管理的
公告
為提升廣水市化工園區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對園區內人員和車輛管理,提高園區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湖北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及其他相關政策要求,擬對廣水市化工園區實行封閉化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封閉化管理范圍及時間
1.封閉道路:根據廣水市化工園實際情況,在園區匯通大道、工業一路、工業二路,共設置3個卡口。(目前已完成1號卡口建設)
2.封閉時間:試運行時間為2025年6月3起至2025年6月8日,2025年6月9日起正式運行。
二、封閉化卡口類型
廣水市化工園區封閉化3個卡口均為綜合卡口,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普通車輛和人員均可通行的卡口。
三、封閉化管理要求
1.匯通大道1號卡口為綜合卡口,目前卡口2、3暫未建設,無法通行。
2.園區各卡口實施24小時全封閉管控,封閉區嚴禁非園區企業車輛和人員進入,園區企業車輛登記備案錄入門禁管理系統后,通過車輛識別進出園區,外來車輛需提前向所前往的企業預約并報備化工園區,經同意后方可入園通行。軍警、消防、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行政執法等執行公務和緊急任務車輛免檢出入。
3.各單位須做好化工園區封閉管理宣傳工作,及時將企業內部車輛車牌號及人員信息錄入監管平臺,提醒員工、上下游供應商及關聯單位按規定行駛,避免造成生產和工作上的不便。
4.園區周邊及內部道路嚴禁車輛隨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載、混裝;不得擾亂園區正常生產和社會秩序,不得翻越園區封閉管理邊界。
5.危化品運輸車輛在園區內限速30千米/小時。
四、違規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對故意損壞封閉管理設施、擾亂公共管理秩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五、聯系方式
化工園區管理辦公室1308524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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