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稅務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示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自2024年4月1日起,廣水市稅務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按照《中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執行,現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發布《中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2023年第5號)
??????2、中南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國家稅務總局廣水市稅務局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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