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隨州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調整情況
因衛健系統事業單位部分招聘崗位未達到《公告》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經招聘單位申請,廣水市衛健局同意,部分崗位(核減、取消或保留)擬調整如下:

二、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調整后的崗位招聘計劃,在達到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公告》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依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名筆試折算成績相同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免筆試崗位網上初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發布本公告的同時,將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向招聘單位提供書面放棄聲明(見附件2)或將放棄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由招聘單位存檔備案,招聘單位按筆試成績遞補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具體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
地點:廣水市人社局七樓會議室(廣水市應山街道東大街168號)。
四、資格復審須提交的資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到場參加。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須提前與招聘單位聯系,告知單位被委托人身份信息,復審當天由被委托人提供考生(委托人)本人簽字的《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委托書》一份(樣式見附件4)、考生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掃描件)各一份,以及下列其他所需復審資料。
(二)報考崗位在《公告》中要求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結果《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發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報考崗位在《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黨員身份的有效證明材料(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流水等)。
(四)應聘時已與黨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其中,隨州市范圍內的公辦教師報考的,須提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五)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5)。
(六)報考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單位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并在同崗位達到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包括可能遞補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變更通訊方式的,應及時告知招聘單位。若招聘單位聯系不上考生,將進行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若因考生未主動與所報考單位聯系或者因招聘單位聯系不上考生而錯過資格復審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對5月12日開始產生遞補情況的,招聘單位可與遞補人員約定時間,在5月15日前完成資格復審工作。
2.招聘單位通過省級通用人事考試服務平臺下載并正反面打印資格復審人員的《2026年湖北省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三份,在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在《報名表》上簽名,審核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名并簽署“報考資格審核合格”的意見,并經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對未出具書面放棄聲明且單位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在《報名表》上記錄在案和簽字確認,并經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各主管部門在資格復審工作完成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資格復審結果相關材料報廣水市人社局。
3.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相應資格。
(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3《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聯系電話》)
附件:
1.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放棄聲明
3.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聯系電話
4.廣水市事業單位2026年統一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委托書
5.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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