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8〕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現開展2024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單位對2023年度執業情況開展自查(自評),內容包括:
(一)企業基本情況: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登記信息情況、辦公場所及配置情況、經營情況、經營年限、風險防控等;
(二)企業業績與人員情況:代理項目數量、專職從業人員數量、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人員培訓情況等;
(三)企業管理情況:大代理”新理念構建政府采購合作新模式執行情況(包括項目管理及內控制度建立、采購全過程咨詢等內容)、項目執行情況(包括代理委托、需求制定、方式選擇、文件編制、評審準備、組織評審、信息公告、合同管理及履約驗收、保證金管理、質疑答復、日常管理等方面)
(四)企業失信與處理處罰情況:失信情況、處理處罰情況等。
二、時間安排:
(一)自行檢查階段(2024年7月26日至8月13日)。
請你單位根據通知要求,整理好本級抽檢采購項目的文件、數據和資料,一是對照文件依據對2023年度執業情況形成自查(自評)報告、二是對照《2024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形成自查資料、三是選取5個代理的廣水市政府采購項目填寫《政府采購代理機構2023年度代理項目情況匯總表》,并于8月13日前將三項資料電子版和紙質版報送廣水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股。
(二)書面審查階段(202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財政部門完成對你單位書面材料的審查,對照檢查指標體系編制工作底稿。
(三)現場監督評價階段(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財政部門到你單位實施現場檢查,簽字蓋章確認工作底稿。
(四)處理處罰階段(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財政部門對監督評價中發現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違法違規線索進行延伸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對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紀的行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代理機構符合《湖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記分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記分情形的進行記分考核。
三、請你單位應積極配合財政部門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對拒絕配合檢查工作、提供虛假材料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財政部門要求進行整改的,財政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聯系人:劉培誠?????????聯系電話:0722-6239000
附件:1.2024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
2.2024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依據文件清 單
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2023年度代理項目情況匯總表
??????????????????????????????????????????????????????????????????????????廣水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9日
廣水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4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暨檢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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