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單位 | 國家稅務總局廣水市稅務局 | 解讀類型 | 部門解讀 |
|---|---|---|---|
| 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發布日期 | 2016-08-26 |
| 主題詞 | 信息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廣水市稅務局 | |
| 編輯 | 廣水市人民政府 | 審核 | 廣水孔云云 |
關于《廣水市稅費征收保障工作實施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問:制定《廣水市稅費征收保障工作實施辦法》的必要性?
答:為構建稅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會協稅護稅、綜合治稅的強大合力,有效組織稅收收入,保障稅費征收,故制定《廣水市稅費征收保障工作實施辦法》。
二問:什么是稅費征收保障工作?
答:稅費征收保障工作旨在以稅費征收保障網為依托,以稅費信息傳遞和聯合控管為重點,建立以“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司法保障、信息支撐”為主要內容的稅費征收保障機制,實現社會綜合治稅和信息管稅新模式,確保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三問:綜合治稅的稅收成員單位是如何確定的?
答:根據《湖北省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實施意見》(鄂辦發(2016) 15號)第28條,“推進涉稅信息共享。修訂完善《湖北省地方稅費征收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331號),將國稅征管保障工作納入適用范圍。建立健全全省各級政府分管財稅工作的領導為召集人,國稅、地稅、發展改革、財政、統計、工商、質監、公安、住建、國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房產管理、海關、交通、水利、環保、人行、保監、殘聯、國資、教育、科技、民政、司法、商務、文化、衛生計生、審計、體育、物價、法院、外國專家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稅費征收保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成員單位提供第三方涉稅信息的內容、方式、時限、采集標準與交換流程,完善稅費征收保障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明確機構、崗位和人員具體負責稅費征收保障相關工作,通過涉稅信息交換平臺實現與國稅、地稅部門的涉稅費信息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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