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4號)。
二、受理條件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三、申請材料
1.《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報表》《企業吸納就業一次性補助申報表》(申報單位蓋章后PDF掃描件、電子表);
2.招用符合條件的新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掃描電子版或紙質版復印件);
3、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
四、辦理方式
聯系單位:廣水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股;
聯系電話:0722-62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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