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關于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穩健發展接續政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6號)。
二、受理條件
1.“首次來鄂就業人員”指身份證前2位非“42”,2023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內無就業登記記錄和參保記錄的人員。
2.“外省返鄉就業人員”指身份證前2位為“42”,在省外就業、創業、就業、服兵役等達6個月及以上,返回省內就業的人員。
3.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
三、申請材料
1.《隨州市一次性就業補助申請表》(可在隨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hbszjob.cn/下載);
2. 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3. 外省返鄉就業人員可憑下列資料之一證明: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在外注冊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在外務工社保繳費記錄或住房公積金繳費記錄;或在外6個月以上銀行工資流水或經營流水證明。
四、辦理方式
聯系單位:廣水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股;
聯系電話:0722-62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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