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全省市縣黨政
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迎檢
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匯報(兜底保障方面)
一、兜底保障政策落實情況
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全市從2021年6月1日起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去年4884元/人/年提高至5136元/人/年,農村全自理特困人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半護理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全護理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分別提高到813元/月、913元/月、2129元/月。
2、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持續做好兜底保障。一是保持過渡期內救助政策的連續穩定,及時將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納入農村低保保障、特困供養、臨時救助范圍。二是繼續執行將城鄉低保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到鎮辦,由鎮辦審定并批準低保對象及補助水平;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鎮辦可“先行救助”,待急難情況緩解后,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對于臨時救助金額不超過當地當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倍的,委托鄉鎮辦審批等政策,切實提高低保和臨救對象的準確度和審批時效。
三是在2020年實施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基礎上,開展為期一年的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回頭看”,及時摸清掌握不在兜底保障范圍的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因災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幫扶范圍。四是依托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脫貧人口、易致貧返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家庭)、收入驟減或剛性支出驟增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臨時救助對象)為重點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并實現動態管理、及時更新;五是安排鎮辦民政辦及時核查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通過全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分發的預警線索,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開展救助幫扶。六是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全部按照規定納入低保范圍。七是對外公開廣水市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加強社會救助服務熱線電話值守,督促鎮辦民政服務窗口及時受理困難群眾求助申請,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八是各鎮(街道)、村(居)社會救助經辦人員落實按月發現、上報、退出死亡和明顯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對象及時納入保障、供養范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清退。
目前,全市70874名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中,共有15976人納入農村低保、有53人納入城市低保,有4345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脫貧不穩定913名人口中,納入農村低保323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10人;邊緣易致貧2248名人口中,納入農村低保463人,納入城市低保3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8人;突發嚴重困難戶178名人口中,納入農村低保21人。1至10月共有建檔立卡脫貧人口3136人次、脫貧不穩定人口115人次、邊緣易致貧人口235人次、突發嚴重困難戶36人次等給予臨時救助。
二、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情況
與市鄉村振興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臺賬,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脫貧人口、易致貧返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家庭)、收入驟減或剛性支出驟增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實行分層管理。每季度與醫保、殘聯、鄉村振興等部門開展一次數據比對,發現重病、重殘人員等疑似問題線索反饋鎮辦民政辦進行“靶向核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口及時救助。截止目前,市民政局通過與相關部門開展信息比對,對21485名重病、重殘對象進行排查,將其中符合條件的10214人及時納入了救助范圍。發動網格員、村干部定期入戶走訪,發揮村(社區)神經末梢作用,變“坐等群眾求助”為“主動發現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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